根据学校《校长专题会议》精神,为规范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界定
凡外校为主招收(具有外单位研究生学籍)并由我校研究生导师或专家接收其来我校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称为联合培养研究生。
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接收
我校的研究生导师中有接收外校研究生开展联合培养(一学期以上)需要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业务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签署正式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入校后需向我校接收学院的研究生秘书提交双方单位签署的正式联合培养协议原件,经接收学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将联合培养协议书复印件及“凯时kb88官网网址联合培养研究生登记表”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三、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
1.对学院同意接收的联合培养研究生,需以学院为单位到研究生院招生科领取“凯时kb88官网网址外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报到单”。
2.学工部参照在册学生管理办法对联合培养研究生进行日常监管,签订承诺书,安排学生公寓,开展校纪校规及安全教育。
3.财务处按照研究生院确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学生实际情况收取相关费用。
4.数字办(卡务中心)按照研究生院确定的学生信息及时办理一卡通,使联合培养研究生正常享受在校学生食宿、图书借阅及网络服务等。
5.研究生导师所在单位负责接收的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日常管理,我校接收导师是其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和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6.联合培养研究生离校时需在研究生院培养科网页下载“凯时kb88官网网址联合培养研究生离校单”并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